新竹監獄甄選臨時人員心理人員1名

2023 年 2 月 3 日

發布日期

公告類別

壹、   工作地點: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(新竹市延平路一段108號)

貳、   職缺資格條件、工作項目與工作待遇

一、 資格條件

(一)本國籍,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。

(二)須具備心理師應考資格(如具有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證書者,需檢附執業登記資歷)。

(四)具資料統計分析經驗及研究能力尤佳。

(五)有矯正機關內輔導/諮商/治療或轉銜工作經驗尤佳。

二、 工作項目

    心理人員於矯正機關的業務內容為針對特殊收容人(毒品、酒駕、情緒適應障礙、精神病、老年、家暴或性侵等等需介入狀況或機關安排之個案)以個案為主的工作方式,評估、輔導/諮商/治療、轉銜及提供管教人員相關處遇規劃意見。

三、待遇

(一)薪資:具執照資格進用者每月以46,692元(薪級七等三階,360俸點)、 碩士資格進用者(無執照)每月以40,466元(薪級六等三階,312俸點)、學士資格進用者(無執照)每月以38,391元(薪級六等二階,296俸點),支給工作酬金。

(二)人員如因業務需求且經機關指派須延長工作時間(即加班),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支給加班費或補休。

(三)依行政院頒訂「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」核發年終工作獎金。

參、   報名日期及方式

請將報名相關資料寄達或親自送達(非以郵戳為憑)新竹監獄教化科(地址:新竹市延平路一段108號,聯絡電話:03-5258749),信封請註明「應徵臨時人員-心理人員」。資料逾期未於112年2月10日下午5點前送達,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。

報名簡歷表、簡章請至本監網頁(http:/www. scp.moj.gov.tw/)自行下載,或檢附回郵信封寄本監教化科索取報名表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