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本府少年輔導委員會案陳114年度大專院校學生實習計畫辦理。
二、實習期間:9月至1月期中實習。
三、時數規定:不得低於200小時或32個工作日。
四、招收人數:1人。
五、申請對象: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三年級以上在校生,並應修畢社會工作概論、社會個案工作、社會團體工作、社區工作(或相關課程)、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,以及至少一門青少年相關課程(如青少年社會工作、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、青少年心理學、少年事件處理法、矯治社會工作等)共計6門課程。
六、檢附文件:學校公文、實習申請表(請至本會官網下載)、在校成績單及相關資料, 並請於5月20日前向系辦申請。
七、檢附本實習計畫書1份如下,相關問題請洽承辦人吳少年輔導員,聯絡電話:02-22665750分機5044。